【互动回应】关于“柏一村联合自然村水费”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7-16 11:12信息来源: 南陵县工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陈煜 字体:【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柏一村联合自然村水费”问题,工山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关于调整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及各镇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490号)文件之规定,工山自来水厂和戴汇自来水厂属于三价区。目前已完成农村水厂回购,实现与县级管网并网。其自来水价格为2.65元/吨。若出现用户每月生活用水不满四吨的情况,也应按照四吨用水量计费。

感谢您对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您所反映问题的发生地在工山镇柏一村。

联系人:何圣水(工山镇供水站负责人)

联系方式:1396603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