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制度】工山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0 15:56信息来源: 南陵县工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陈煜 字体:【  

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二、加强主动发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要突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

三、加强业务培训。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务舆情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