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制度】工山镇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0 16:01信息来源: 南陵县工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陈煜 字体:【  

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务公开、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

二、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要以《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南政〔2021〕24号)中所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为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前均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调查征集活动主题要突出,内容要精心设计,便于群众广泛参与。

三、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要切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依托县政府网站等政民互动平台,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回应。要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调查征集结果报告,公布意见征集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等。

四、凡拟以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均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调查征集结果报告将作为附件提交县政府办公室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