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健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 陈自然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石国庆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何明晖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兼职); 免去夏辰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福宏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