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14 15:03信息来源: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次数:编辑:王涛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政府2019年3月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根据2019年6月市政府出台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0月25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芜建审改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各县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贯彻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19】10号),11月11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主要和分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具体负责牵头组建改革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抽调与改革任务需求相适应的专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11月12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比照《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形成了《南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19日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12月18日发布《南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办法,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交叉重复、方式不当、分散管理等“堵点”和“痛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

提高办事效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9年底前,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力争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四、主要内容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2019年底前,启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并联审批,并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五、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创新举措:1、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

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4、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1、强化组织领导。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重大决策,完善工作机制。

2、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及对相关政策进行。

3、严格督促落实。县政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重点督导内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