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重点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8 09:10信息来源: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次数:编辑:王涛 字体:【  

为建立健全本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1、对本处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2、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3、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4、涉及突发事件处置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股室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处、本股室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由处办公室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股室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处办公室报告,由处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股室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处办公室对各股室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政务舆情回应纳入年度考核,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1、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2、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股室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3、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