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驿站热水器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2023-02-17 14:53信息来源: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次数:编辑:王涛 字体:【  

   

甲方(采购单位):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芜湖永春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南陵健康驿站热水器采购项目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采购安装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1. 美菱热水器ZSDF-MD-YJ106S   633台

  2.合同价款(大写):暂定 叁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捌拾柒元整 341187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国家家电三包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 小时内。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质保金以及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符合安装条件后10内安装完成;交付地点:南陵县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5、运输、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承担 (其中:包含所有辅材、安装、打孔、接驳、人工等全部费用),最终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供货通知发出后20日内,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付款前,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交物品品种、 数量、 规格、 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发包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