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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6:54 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编辑:吕昭文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为规范我委年度工作运行,加快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经过认真总结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陵县发改委,联系电话:0553-68316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去年以来,南陵县发改委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全面推进各类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 1258 条,涵盖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多个类别。其中,规划计划 8 项,重大决策预公开 4 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4 项,人大政协相关办理情况 8 项,人事、财务及专项资金等信息共 12 项,政策法规 2 项。此外,2024 年共举办 4 次新闻发布会,有力宣传了政务服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 3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目前,这 3 件申请均已依法办结,无结转至下一年度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信息管理方面,南陵县发改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首先,致力于打造实时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多次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其次,推动合法性审查流程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在项目审批和文件制定中严格执行相关审查。再者,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从公开形式选择、文件属性源头管理,到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规范,全方位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及时排查纠正网站错漏,动态更新栏目信息,还对历史信息进行了规范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南陵县发改委完成了门户网站页面改造,提升了信息的实用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通过升级智能搜索、增设适老化无障碍访问功能等,优化了用户体验。强化线上互动,高效处理网民留言。此外,巩固新媒体阵地,建立了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的互动联通机制,共同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南陵县发改委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度,委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与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先审后发。同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与研讨交流,积极开展社会评议,通过便民网站等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但也存在问题。在与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政策时,阐释不足,无法满足其深入理解需求,沟通质量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也存在短板,深度不够,未充分挖掘核心要点与潜在影响;广度受限,未能全面覆盖各领域与应用场景;且形式单一,难以吸引公众、助力理解。
鉴于此,2024 年我委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一方面,强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与申请人的沟通及政策阐释能力,确保及时、精准办理回复,高质量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通过图表、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拓宽解读视角,丰富内容,精准推送涉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助力企业把握红利,推动年度工作高质量完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