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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陵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交通运输局4楼,电话:0553-6823673,邮编:241300)。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30条,其中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65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回复17条,招标采购19条,公共企事业单位8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办结。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南陵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局2024年未制定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聚焦涉民涉企政策,做好政策发布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及时配合我县出台的以旧换新政策做好政策解读。二是推进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全公开,梳理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更新公交运营线路、监督渠道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及时在各渠道公开新建道路完工、道路交通阻断、公交线路调整等信息,优化群众出行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全年未开展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对个别栏目存在“有即可”的思想惰性,不能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为改善这一问题,提升公开质量,2024年我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对照标准规范清单,严格按规范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条目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