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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09:58 信息来源: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编辑:孔佳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陵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交通运输局4楼,电话:0553-6823673,邮编:241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30条,其中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65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回复17条,招标采购19条,公共企事业单位8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办结。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南陵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局2024年未制定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聚焦涉民涉企政策,做好政策发布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及时配合我县出台的以旧换新政策做好政策解读。二是推进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全公开,梳理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更新公交运营线路、监督渠道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及时在各渠道公开新建道路完工、道路交通阻断、公交线路调整等信息,优化群众出行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全年未开展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对个别栏目存在“有即可”的思想惰性,不能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为改善这一问题,提升公开质量,2024年我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对照标准规范清单,严格按规范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条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