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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8:08 信息来源: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编辑:潘牡红 字号: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并在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68390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充分运用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500余条,覆盖医疗卫生各领域,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切实保障了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效监督。

在政策监督方面,政策出台前,我委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仔细甄别与筛选,将具有较高价值的意见融入政策内容。政策出台后,及时公开发布,并精心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氛围。同时,及时公开政策执行情况与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完成进度,确保政策透明化。

在权力运行监督方面,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办理结果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此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委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安全。

根据工作进展,我委按照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与调整。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让群众能够及时获取信息且易于理解。

依据《南陵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委对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全年无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也无修改、失效及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政务公开网系依据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搭建而成,并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的特点进行了优化完善。

此外,我委持续加强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初,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责任内容与完成时限,有效压实各股室、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

同时,我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在卫生健康系统内传达贯彻,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起,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栏目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系统性方面有所欠缺,一些领域的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局限,缺乏多样性。追根溯源,主要是由于内部协调机制不够高效,信息采集和制作过程中存在流程不够顺畅的情况,导致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
展望后续工作,我委将迅速对各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进行梳理,做到及时更新,力求发布的信息详实且深入,为公众提供更丰富的内容。同时,主动与负责信息提供的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积极沟通,增强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另外,我委将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指导推进力度,严格开展监督检查。配备充足且专业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落实工作所需经费,通过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