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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1:18 信息来源: 南陵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由芜湖市南陵县商务局编制。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陵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大工山路7号宇培10馆;联系电话:0553-6829006,邮编:241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包含领导活动、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回应关切、商务市场运行情况等内容,2024年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共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专责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度,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查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网站信息保障,优化网站栏目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各类信息,清理历史无效信息,保障平台信息发布高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网站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建设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动,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商务重点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提升商务工作透明度,有力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信息。通过网上检查、第三方考核评估等方式对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少且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公开政府信息时,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二是‌信息更新滞后‌。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