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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08:40 信息来源: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阅读次数:编辑:王涛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南陵县重点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07办公室,邮政编码:241300,联系电话:0553-2390165,电子邮箱:nlxzdj@126.com。现将2024年县重点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条数218条,其中,领导活动42条,招标采购3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8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落实责任到人,杜绝发生涉密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状况。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我处对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处全年无需要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一是县重点处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由专职人员对本单位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和维护。二是根据信息公开测评结果,全面梳理失分项目和问题根源,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责任清晰、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2024年我处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处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