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南陵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3月1日下班前反馈我分局。
1、请各单位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书面反馈。
2、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南陵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