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16 16:36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南陵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3月19日下班前反馈我分局。

1、请各单位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书面反馈。

2、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南陵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16

 

 

 

(联系人:杨阳  电话:6827165 邮箱:827789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