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陵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自身职责研阅,并将反馈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9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 南陵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