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奎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安徽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的管理,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奎湖湿地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安徽奎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联系人:徐业武
1.电话:0553-6826286
2.邮箱:394972106@qq.com。
附件:
1.安徽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doc
2.关于《安徽奎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