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籍山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各县直相关单位,县稻米产业协会: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精神,确定了南陵大米地理标志筹建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11月2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 松 电 话:0553-6816556
邮 箱:464351725@qq.com
(县直有关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