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09:42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籍山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各县直相关单位,县稻米产业协会: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精神确定了南陵大米地理标志筹建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单位意见,请于112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         话:0553-6816556

  箱:464351725@qq.com

 

(县直有关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县融媒体中心

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docx

附件2: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