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自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就《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统计,截至5月30日征求意见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