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二号公告,批准对我县“南陵紫云英弋江籽”“奎湖鳙鱼”“南陵圩猪”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截至目前,我县共计拥有地理标志产品5.5个,分别是南陵大米、南陵紫云英弋江籽、奎湖鳙鱼、南陵圩猪、凤丹(与铜陵市共享)。
下一步,南陵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和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打造好地理标志产品这块金字招牌,将地理标志产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实现“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