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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份县领导开门接访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5-02-28 10:45 来源:县信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接 访
日 期
接 访 领 导   分 管 工 作 参加接访单位
1 3月1日 许方震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负责政法、信访、维护稳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信访局,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 3月2日 俞宏珍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3 3月3日 李新宇 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4 3月4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持县人大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5 3月5日   县政协主席 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6 3月6日 许方震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负责政法、信访、维护稳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信访局,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7 3月7日   县委副书记   主要协助李新宇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农村工作、群团工作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档案局)、县国资委党委、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联系县人大、县政协,联系县经济开发区、大浦试验区。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8 3月8日 许方震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负责政法、信访、维护稳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信访局,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9 3月9日 俞宏珍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0 3月10日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1 3月11日 曹仁坤 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县委巡察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2 3月12日 马劲松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县融媒体中心,代管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负责县委改革办、县委国安办,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许镇镇“汽车强镇”建设工作,协助巫军同志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联系县经济开发区。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3 3月13日 胡国华 法院院长 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4 3月14日 胡惟安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负责组织、人才、老干部工作,分管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5 3月17日 潘吉平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国资、招商引资、卫生健康(侧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外事、供电、投融资、金融、保险、企业上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6 3月18日 陈娉婷 县委常委
副县长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通信、烟草等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7 3月19日 陶鹏飞 县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分管县工商联,负责籍山镇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8 3月20日   县检察院    检察长 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19 3月21日 汪金龙 副县长     负责水利、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气象等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0 3月24日   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发展、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扬子鳄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土地房屋征收、燃气管理、公路、港航、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1 3月25日   副县长    负责民政、商贸、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供销、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2 3月26日   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爱国卫生、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3 3月27日 俞宏珍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24 3月28日 马盛虎 副县长     协助负责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工作。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备注:1.接访地点:县信访局或指定其他接访地点
      2.因公务冲突等突发原因,可由当日接访领导指定专人代为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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