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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南陵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08:5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我县建立了“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并发布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揭榜挂帅”项目2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榜单一:

(一)榜单名称: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优质协同栽培技术模式示范与推广。

(二)实施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南陵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稻米品质,助力南陵大米品牌建设,提升影响力,重点通过“四良”(良种、良法、良机、良态)融合模式,突出播、种、管、收全过程机械化,肥-水-药减量化和精准化施用,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优质协同栽培高产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区进行展示示范,并在全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进行推广。

(三)考核指标:

1.引进产量潜力高、米质优(主要指标2级米及以上)、耐高温、抗逆性强、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2个;

2.集成全程机械化高产优质协同栽培高产技术模式1套,建立核心区200亩,实收亩产超过当地平均产量15%以上,建立辐射区2000亩,实收亩产超过当地平均产量8%以上;

3.与对照相比,核心区和辐射区肥料使用量分别减少10%和6%,肥料利用率分别提高15%和10%以上;

4.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会2次及以上,累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及农技人员等不少于100人次。

(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项目资金:10万元。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揭榜方共同所有。

榜单二:

(一)榜单名称:微生物菌肥对凤丹品质提升技术模式示范与推广。

(二)实施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南陵县凤丹的优产优质,助力提升南陵县凤丹的品牌建设,重点通过改善植株的抗逆性、重构土壤的微生态体系,开展凤丹品质提升微生物菌肥实验示范核心示范区,并在全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

(三)考核指标:

1.示范固态或液态微生物菌肥2种;

2.显著改良凤丹土壤,形成凤丹种植土壤微生物菌肥指导技术方案1份;

3.建立核心示范区20亩,辐射周边种植区1000亩。对照组相比,凤丹的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4.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会2次以上,累计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

(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项目资金:10万元。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揭榜方所有。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南陵县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能够为项目提供科研创新、试验示范、转化推广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3.揭榜方及相关团队技术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揭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报《“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与资源环境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与资源环境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工作场所、试验田图片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揭榜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身份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或相关技术服务协议、资质聘用证书等)、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

联系人:李晨;联系电话:0553-6814500。

附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doc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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