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话民生】南陵县分期付款化解空置安置房

发布时间:2024-12-13 15:07 来源: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南陵县在启动征收安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摸排自查时发现,部分被征收户已分配长期不办理结算入住手续,其中部分被征收户确因自身条件困难无能力办理结算。对于长期未办理结算手续人员,经镇村(居)委会多次催缴,实际效果不佳,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可使用措施和手段缺乏。为更好完成征收安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征收安置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征收安置领域风险,加快推进全县存量安置房结算进度,破解部分安置房长期不得结算的难题,减少国有资产闲置和损失,全面做好被征收户安置结算工作,同时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保障被安置群众居者有其屋,将特殊困难群体区分开来。

南陵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决定对经查确无经济能力的被安置户有条件实行分期付款结算,保障其居住权益,我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组2023年第15次调度会研究原则同意了分期付款政策,实施后受到群众欢迎。为规范流程,2024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安置房分期付款流程的通知》(南征组办〔202423号)。此政策旨在帮助部分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被征收户,原则上分三年缴清安置房款。被征收户只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居)审核、镇政府核实属实后,上报县征收办、县国投集团同意,即可四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分期付款协议约定了各方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一定程度成为同等民事主体关系,在到期未付款时,可采取诉讼途径予以追缴。

案例一籍山镇茶丰村曹村村民陶生户便是此项政策的受益者之一。201310月在城南环境整治项目中签订征收协议,202212月进行选房,安置面积180㎡,安置房位于欧景苑B9,按相关政策给予初步计算,该户需找价275756元才可办理安置入住。镇村(居)工作人员多次催缴,要求其尽快完成结算,陶长生也签订了承诺结算书。但因陶生系茶丰村脱贫户,家庭人口众多,陶生及配偶都有残疾,无正常劳动能力,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经济压力较大。

2023 10月,县政府为加快推动安置房结算,研定了分期付款政策。茶丰村的工作人员魏刚知晓后,立即主动联系陶生户,详细解读相关政策。陶叔叔,这个分期付款政策就是为您这样的困难家庭量身定制的呀,通过分期的方式来进行还款,而且没有利息,这样一来,您的经济压力就小多了。魏刚耐心地向陶生解释着政策的好处。一段时间后,陶生经过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商量,提出了分期付款申请,并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

 2024 71日,陶生户完成首付款缴纳并拿到房屋钥匙。陶生激动地说:多亏你们这些工作人员为我们的事情操心,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让我们能够有个安稳的家。而魏刚则表示: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能够帮助你们解决问题,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此项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也展现了基层工作人员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图为社区工作人员向陶某生户宣传分期付款政策)

 

案例二:联城社区汪喜户,原为南翔社区工作人员,退休后与妻子经营早餐店维持生活,前几年因疫情原因几近关闭,无固定收入。2013年因城东新区征收项目拆迁,安置人口2人,协议安置面积60㎡,因该户当时家庭经济困难和对现有安置房源不满意,一直未选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20217月,该户选择在金街华府二期安置,但结算后需向政府找价106536元,镇工作组多次进行催缴,要求尽快完成结算,本人也签订了承诺结算书,后因其本人患有多种慢性病常年吃药,又无工作能力,无法一次性缴纳安置房款,一直未完成结算。202310月,县政府为加快推动安置房结算,研定分期付款政策,镇村工作人员知晓后立即主动联系该户,详细解读相关政策,但一段时间后,该户回复说无法凑出首付款并提出了退房申请。镇村工作人员随后多次联系其子汪辉,详细解释政府的分期付款政策,经过努力,汪辉代表其父亲提出分期付款申请,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202449日,该户完成首付款缴纳并拿到房屋钥匙。

(图为社区工作人员向汪某喜户宣传分期付款政策)

经过近一年来分期付款政策的实施,全县共签订分期付款协议32份, 解决了32户被征收户入住问题,基本完善入住手续。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该项政策的实施,体现人民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体现了责任担当,体现人文关怀,也展现了基层工作人员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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