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县“红旗窗口”“服务之星” 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在全县服务窗口进一步深入推进“双亮双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会审,拟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窗口等10个窗口及陈浩等10名同志作为2023年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表扬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红旗窗口(10个)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窗口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
籍山镇和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何湾镇寨山村党群服务中心
县社会保险中心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弋江镇为民服务中心
县中医医院急诊科
二、服务之星(10名)
陈 浩 县税务局窗口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 璐 县公安综合窗口民警
黄 蕾 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唐金芳 烟墩镇为民服务大厅综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张智琳 县车管所指导员
何涌涌 籍山镇陵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佼佼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数据处理员
汪跃园 弋江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刘 晨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理财经理
胡敏飞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月26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6日17:00前向县直工委反映。电话: 0553-6820508。
中共南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