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县“红旗窗口”“服务之星” 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11:58 来源:中共南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在全县服务窗口进一步深入推进“双亮双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会审,拟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窗口等10个窗口及陈浩等10名同志作为2023年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表扬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红旗窗口(10个)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窗口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

籍山镇和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何湾镇寨山村党群服务中心

县社会保险中心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弋江镇为民服务中心

县中医医院急诊科

二、服务之星(10名)

陈  浩  县税务局窗口一级行政执法员

王  璐  县公安综合窗口民警

黄  蕾  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唐金芳  烟墩镇为民服务大厅综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张智琳  县车管所指导员

何涌涌  籍山镇陵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佼佼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数据处理员

汪跃园  弋江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刘  晨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理财经理

胡敏飞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月26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6日17:00前向县直工委反映。电话: 0553-6820508。

                  中共南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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