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30 11:09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2025年212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5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意见,围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就“综合查一次”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并将“综合查一次”改革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确定芜湖作为唯一改革试点城市。南陵县为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优化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芜湖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南陵县实际,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无事不扰的理念,按照整体政府的理念,建立健全扁平高效、跨界协同工作机制,在《工作方案》中进一步细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对应的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明确20251月至6月,在全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编制联合检查事项清单、计划,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涉企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将综合查一次改革打造成为我县深化改革品牌工程,统筹做好行政检查与行政指导等涉企服务工作,推动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等制度有机融合,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持续优化南陵营商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2月,县司法局牵头起草《工作方案》(初稿),征求各镇及相关执法单位意见后,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建设目标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无事不扰”的理念,自2025年1月至6月在全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编制联合检查事项清单、计划,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涉企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南陵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正文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并在主要任务中明确了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八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和标准

1.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厘清涉企行政检查权行使依据。行政检查主体当建立健全检查人员,行政检查人员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信息实时录入并实行动态管理。

2.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梳理本单位、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完成后,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3.推广运用检查标准清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标准清单、常见问题清单,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引导企业自查自纠。

(二)完善“综合查一次”基础工作

1.编制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针对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部门监管盲点的重点行业,梳理检查事项形成联查事项清单建议,统一报送季度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由季度牵头单位会同县司法局统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查事项清单,县司法局统一公开发布。

2.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牵头检查单位结合检查行业领域的特性、风险,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监管措施,统筹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报送季度牵头单位,由季度牵头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布。

3.检查对象分级分类监管。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将依法生产经营、信用等级好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库,合理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将存在潜在违法风险隐患或严重失信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库,适当提高行政检查频次。

(三)触发式检查备案。因投诉举报、交办转办、数据监测等临时事由触发的检查事项,由各级行政检查主体按月汇总并在智慧督平台备案。

(四)推广运用“检查码”。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扫码入企,形成发起任务——码检查——价反馈——促整改的检查闭环;开展检查码培训;全面运用检查码。全县各级行政检查主体开展入企行政检查,应规范使用检查码。原则上无联合不检查,不断提高联合检查率和检查质效。

(五)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

1.落实预先告知制度。开展行政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行政检查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告知企业,根据企业意愿确定检查形式和检查时间。

2.加强工作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衔接,推进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检查模式有效融合、信息互通、结果互认。

3.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行政检查主体应当广泛运用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通过远程检查、网络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能够实现监管目的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4.规范其他涉企活动。行政检查主体开展行政指导、走访、调研等活动,应当以企业自愿为前提。不得开展无实效、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走访、调研等活动。

(六)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指导体系

制定工作指引、出台规范涉企检查二十条、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

(七)强化监督保障力度

1.推进智慧督平台运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广泛运用智慧督平台,开展检查计划上传、触发式检查备案、检查数据分析、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

2.开展行政检查满意度测评。6月份将对综合查一次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畅通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反馈渠道,加强问题收集及处理工作。对涉企行政检查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的,按照规定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

(八)总结提升推广

全面总结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六、创新举措

一是“轮庄”式工作法。创新“轮庄”式“综合查一次”模式,不断强化部门牵头统筹协调,季度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合理确定检查对象的数量频次和比例,各级执法单位依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分别将检查对象纳入“白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目前,全县各级执法单位依据风险程度、信用等级建立“白名单库”“重点监管对象库”各11个,运用无人机检查发现问题4个、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问题3个、大数据检测发现问题12个。

二是推进“预约”式服务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由企业主动预约检查或检查前事先告知,通过预检式服务、联合式统办、柔性执法等方式,提高企业获得感。按季度走访包保企业和“十百千”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了解经营问题并及时疏解。将“双随机、一公开”与“综合查一次”相结合,全县各执法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发起联查任务68个,抽取企业660户。截至目前,已开展联查464次、涉及企业464户,有效减少检查次数1160次。

三是“亮码”式检查法。“注重科技赋能,要求全县所有涉企行政检查(不限于“综合查一次”)必须“无码不入企,入企必亮码”,牵头检查单位在检查码任务发起前录入检查的时间、配合单位、事项以及检查企业,并提前通知各联合单位和被检查企业,实现现“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的检查闭环。截至目前,南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监局等部门已运用“检查码”开展执法检查250余次,使用率位于全市前列。

七、保障措施

各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

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履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责任,真正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县级层面成立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并不断完善综合查一次制度,积极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司法局法制综合股

解读人:李振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0061

电子邮箱:18330012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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