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关于万鑫园小区部分住户养狗不栓绳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9-26 09:27 来源: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0924002 来信时间: 2021-09-24 08:40:50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是万鑫园小区一名普通的住户,目前小区有部分居民养狗但是却未栓犬绳。本人多次骑车(也见到别的邻居骑车)经过的时候,那些未栓绳的狗都会跟在车后面边吠边追,并且没有看到狗主人在场,也未出现相关人员制止。对于曾经被狗咬过的本人来说,或者不喜欢狗的人来说,对这种情况会感到强烈的不适及恐惧,严重影响到出行安全。而且本小区临近南陵中学,租住的学生众多,若这些未栓绳的狗伤人,后果不堪设想。 我理解并尊重邻居们养狗的权利,但是根据2021年5月1日实施的《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其中南陵县所辖全部社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养狗应当进行登记,犬只外出应当束犬绳,实行全程牵引……我不确定这些近乎“散养”的狗是否进行登记,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些狗是没有栓犬绳的,也没有狗主人在场。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希望领导与有关单位对接,落实《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让小区居民出行不再担惊受怕,唯恐哪天被狗咬了。 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9-26 09:27:12

答复意见:

文**:

感谢您对南陵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们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具体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执法队员联合物业上门进行实地查看,对该小区居民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宣传。依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我局负责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收容工作,执法队员和专业捕捉流浪犬人士已对该小区内未束犬绳的犬只视为无主犬进行捕捉,并督促物业,加大该小区内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当事人对我局及时赶往现场捕捉流浪犬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用户满意度评价:
  • 评价结果:

智能预答复信息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智能预答复时间
智能预答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