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山大道中央商业广场路段非机动车道堆放砂石未设置警示牌
发布时间:2021-12-29 19:11
来源: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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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11227001 | 来信时间: | 2021-12-27 10: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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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内容: | 籍山大道中央商业广场那段路的非机动车道堆放了两处砂石,占了非机动车的道且未设置警示牌,那侧的非机动车道并没有路灯,大道上的路灯对于非机动道也起不到什么照明作用。本人有两次骑车经过该路段都受堆放的沙堆影响,一次是在天气尚好的情况下,差点撞上了沙堆,第二次是在下雨天,以为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沙堆已经处理了,所以一直靠右行驶,下雨天视线本来就差,这次撞到沙堆上了,按理说,如果是施工需要,应设置安全警示牌,给人以提示,但是堆放了许久并没有设置,没有尽到注意安全警示义务,且两处沙堆占地面积也比较大,挡着道,基本上也只能刚好容纳一辆电动车驶过;如是已经施工完毕,为何又将沙堆随意堆放,并较长一段时间不处理?随意堆放砂石,让过往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伤害,责任又该谁来承担?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避免造成更多的事故。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1-12-29 19:11:56
答复意见: “吴*”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的关于“籍山大道中央商业广场路段非机动车道堆放砂石未设置警示牌”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调查了解情况,该段正在施工人行道外侧绿化带花池,情况属实。针对乱堆乱放,我方在12月27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和整改,并在12月27日完成清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方将加强对施工现场巡视,及时整改,以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单位: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强 联系电话:0553---68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