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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社保的上班人员离职后医疗保险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8 19:06 来源: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20926003 来信时间: 2022-09-26 15:03:3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内容: 尊敬的社保部门领导,想问一下,现有社保员工,在离职后假如本年度中需要住院,医疗保险是不是也就没有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9-28 19:06:26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的现有社保员工,在离职后假如本年度中需要住院,医疗保险是不是也就没有了?”,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已收悉。

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芜医保〔2022〕4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的通知(芜医保待遇〔2021〕27 号)文件规定:职工离职后,职工单位申请医保减员,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职工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如果您离职后接着便去另一单位工作,职工医保可以续保,如果不是立即转岗,可以选择个体参保或者居民医保参保,以保证可以连续享受基本医保保障。

感谢您对南陵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县医保分局工作人员已与留言人沟通回访,留言人表示知晓。

经办人:蒋丹丹

联系电话:0553-68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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