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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2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06-15 00:00 ][ 2022-07-15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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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各项任务,我局草拟了《2022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271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直接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装备服务中心反馈(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大港村县农林科技大楼,联系人:谢文生,联系电话:6910207);

2电子邮件:305976188@qq.com

 

附:2022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615

发表意见

结果反馈

我局于2022年6月15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意见征集”栏目发布了关于征求《2022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反馈信息。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

网友意见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 2022 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任务,根据《2020 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科〔2020〕183 号)、《2020 年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市农科教〔2020〕167 号)和《芜湖市秸秆综合利用 2022 年工作要点》(芜农秸组办〔202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本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起草过程

我局安排农业装备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实施方案初稿,于2022年 6 月 12 日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 6 月 15 日-20 通过易政网征求各镇、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同时于 6月15日-7月15日通过南陵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4日又召开有关镇、部门、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最后形成了《2022 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讨论稿),7 月 4 日经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通过,7月15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7月18日上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内容分以下四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2022 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2%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是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 3 个以上;二是秸秆产业化、规模化利用量达到 4 万吨以上;三是加强秸秆还田还田宣传引导;四是认真组织实施 2022 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五是继续做好 2022 年省秸秆博览会参展工作。

(三)奖补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秸秆打捆作业及购买农机具,秸秆产业化、规模化利用,省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竣工投产等,继续给予奖补。奖补标准按照皖农科〔2020〕183 号)、市农科教〔2020〕167 号和政办秘〔2021〕47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实施方案(讨论稿)正文。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督查考核。

四、发文建议

实施方案(讨论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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