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局长万春解读《南陵县建设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若干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5 08:13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邓小雪 字体:【  

县财政局局长万春解读《南陵县建设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若干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一、请您介绍一下《南陵县建设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若干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施产业兴县、壮大实体经济、培植优质财源,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奖励政策,但部分政策已到期。为更好地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县领导要求,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了多次会商修订,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又进行了多次讨论,通过了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形成了现在的《南陵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送审稿)》等四个文件。

二、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起草过程

1.《南陵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修订前该文件共六章十六条,修订后共五章十八条。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变化为:主导产业中增加了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对企业的奖扶政策中增加了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奖扶;对企业奖扶政策兑付程序进行了明确。删除了原文件中项目决策流程、供地和厂房租赁、购买等内容。

2.《南陵县建设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若干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修订前后均为十条。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变化为:对投资补助标准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文件中厂房购买及改造补贴,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相关内容。

3.《南陵县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产业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前该文件共十三条,修订后共十条。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变化为:增加了扶持项目范围、运营补助;删除了原文件中股权投资、计税销售收入上台阶奖励、产品推广补贴。

4.《南陵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实施办法》修订前该文件共六条,修订后共五条。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变化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标准、亩均年度税收贡献所含税种范围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文件中县域范围内应税土地等级、单位税额标准以及等级范围(南政秘〔2018〕114号文件有具体内容);奖励政策期限;办理程序。

三、请问《办法》的工作目标是?

为全力推进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加快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

四、请谈谈《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全力推进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加快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扶持项目范围

新引进的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快递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包括分拣、运输、收寄、仓储、投递等全产业链上(智能)装备制造、物料生产等项目(详见附件: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招商项目库)。

第二条   投资补助

供地项目、购买厂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贴。

第三条  运营补助

自项目建成投产并依法纳税年度起,可给予企业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标准为项目投产后第1、2年最高不超过企业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其中增值税按“营改增”之前地方留存的标准执行,下同),第3至5年不超过企业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

单独供地项目租赁厂房进行过渡生产的,可从过渡期内完整的会计年度开始申报,也可从厂房建成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申报。

第四条  租赁补助

新引进项目租赁厂房且年计税销售产值达到4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自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年内给予100%的租金补助(租金基准价暂定为:框架厂房7元/平方米/月,钢构厂房:8元/平方米/月,下同);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所缴纳税收地方留存标准。

对于购地项目租用过渡厂房的给予租金基准价18个月100%的租金补助。

第五条  股权投资

按照市、县股权投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产品推广应用奖励

对新引进企业在我县研发生产智能快递物流装备产品,两年内可给予前30台(套)实际销售额的10%、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本县企业购买本县所产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品,可给予首台(套)实际采购金额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第七条  对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的扶持,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财政支持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7〕50号)规定执行。

第八条  贷款贴息及担保

经认定为优质的研发、生产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对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应税销售额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10%的项目;或经过市级认定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应税销售额均不低于20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10%的项目。用于研发和生产的贷款利息,三年内据实补贴8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可提供担保支持。

第九条  鼓励企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对省、市、县政策内容相同的,省、市项目奖补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三年。《南陵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陵县建设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若干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南招组〔2018〕1号)文件同时废止。

五、该《办法》有什么创新举措吗?

1.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变化为:主导产业中增加了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对企业的奖扶政策中增加了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奖扶;对企业奖扶政策兑付程序进行了明确。删除了原文件中项目决策流程、供地和厂房租赁、购买等内容。

2.对投资补助标准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文件中厂房购买及改造补贴,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相关内容。

3.增加了扶持项目范围、运营补助;

六、请问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

对以下创新项目进行招商

1.快递物流自动分拣装备类:包括快递自动分拣设备系统集成、智能分拣机器等。如交叉带自动分拣设备、堆块式分拣系统、智能分拣小车、智能电动辊筒、自动伸缩机系统、皮带输送设备等整机或核心部件项目。

2.快递物流智能仓库设备类:包括智能仓储设备集成、智能仓储设备生产等。如仓储立体货架、出入库输送系统、信息识别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组成的智能化系统等项目。

3.快递物流末端配送制造类:包括智能无人化设备。如智能投递柜、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无人便利店等项目。

4.快递物流货物装卸制造类:包括物品装卸伸缩机、汽车尾板升降机、托盘等。如叉车、升降机、起重机、堆垛机、室内搬运车、电动堆高机、电动托盘车、各类材质托盘等项目。

5.快递物流新能源车及配套类:包括新能源车整车生产及组装、新能源三轮车生产及组装、新能源电池生产。如新能源物流车整车生产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厢式货车+笼车+层板集成项目,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大功率电子器件、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复合材料车厢生产、铝合金材料车厢生产等项目。

6.快递物流安检及信息终端设备类:包括安检机、智能高清影视监控系统、运单打印、信息采集+pos机集成终端、RFID终端生产等。如条码扫描枪、电子运单打印机、称重扫描一体机、条码识别系统、PAD手持终端、移动支付智能数据终端、自助身份核验终端、台式身份核验自动终端等项目。

7.快递物流仓库集装单元类:包括各类集装单元器具等。如集装箱、滑板、集装袋、周转箱、智能架等项目。

8.快递物流物料及包装类:包括各种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生产等;如填充设备、罐装设备、封口设备、裹包设备、贴标设备、面单、胶带、共享快递盒、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环保工装等项目。

9.快递物流冷链设备类:包括冷链车绿色制冷剂暨制冷设备生产等。如冷链物流中心、气调保鲜库、选料包装制冷系统、温度传感及质量检测设备、冷藏车、冷库叉车等项目。

10.快递物流信息化系统集成类:基于物联网建设系统、技术、平台的相关项目,如RFID技术应用、物流运输管理系统、物流仓储管理系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管理中心、物流数据交换中心、物流服务交换中心等项目。

11.其他智慧快递物流相关项目:如与智慧物流相关的技术、咨询、中介、营销、会展等服务领域项目,以及供应链管理相关项目等。

12.快递物流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平台类:如快递物流产业技术研究院、快递物流装备制造展示中心、应用检测中心、运行监测中心等项目。

解读单位:南陵县财政局

解读人:万春

联系电话:68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