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2021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10:1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防汛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有序开展全县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

(二)起草依据: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堵口复堤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0〕224号)及南陵县征地拆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做好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消除防洪抗旱安全隐患,确保明年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和群众生活、生产秩序稳定,结合我县水利水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9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制定,9月29日征求各相关镇和单位意见,10月13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县第十七届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5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年底前全面开工,2022年四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主要任务(内容)

完成堤防6.05千米,泵站3座,水闸1座,沟渠6.5千米水毁修复以及籍山镇阳光小区水毁修复1处、柏山渠灌区水毁修复3处。计划总投资4157.39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

六、创新举措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保障项目推进。成立了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把工作进度、工程质量、资金落实等纳入调度内容。各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成立项目法人,落实工程监理和招投标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强化水利水毁修复项目质量管控,落实质量监督。强化资金使用安全管理,加强项目资金合同拨付和结算审计。

(三)加强技术指导。县水务局明确各镇技术指导员,联系水利水毁修复项目,指导各镇开展前期设计、施工过程管理、验收资金拨付等。水利水毁修复项目中堤防、护岸修复不得挤占河道,消减过流能力;拦河闸坝重建要综合考虑防洪、灌溉、水土保持等需求。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水务局

解读人:符烨敏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3540

电子邮箱:7553974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