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南陵县2021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南陵县2021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家、省、市考评方案和县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政办秘〔202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家发镇、烟墩镇、工山镇
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重点处、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局、县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回应关切等。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是否及时规范发布,政务信息管理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
(六)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规范考核评估等。
三、考评环节
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日常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加扣分4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50%
测评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测评时间待各单位按要求的时间公开后进行。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开展年度测评。
(二)日常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2021年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季度测评成绩进行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1年考核日常测评得分。
(三)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开展年度测评。
(四)加、扣分项
1.加分项。
在全市政务公开测评中被抽查到的镇和县直单位,排名位于全市前三位的加5分,排名位于全市前四-五位的得3分。报送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经验总结被市采用的,每采用一篇信息加1分。报送的政策解读信息(文字解读、图解、动漫解读)被评为省优秀案例的,每一篇解读加3分,被评为市优秀案例的,每一篇解读加1分。
2.扣分项。
在全市政务公开测评中被抽查到的镇和县直单位,得分低于全市平均成绩的扣5分;承担县本级目录更新的单位被市检查出突出问题的扣3分。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表述错误的,每发现一条扣5分;因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每发现一条扣2分。
四、考评成绩计算及结果运用
考评程序结束后,县政务信息中心将计算合成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最后得分,考评结果将计入县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总结、撰写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南陵县2021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县政府网站建设以及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等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县政府目标考核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
二、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
三、考核办法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分别设立考核指标,政府网站指标按60%权重折算,政务新媒体指标按40%权重折算;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单位政府网站指标按100%计算。
四、结果运用
考评程序结束后,县政务信息中心将计算合成各单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成绩最后得分,考评结果将计入县政府目标考核。
附件:1.2021年县政府网站考核指标
2.2021年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
附件1
2021年县政府网站考核指标
类型 |
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单项否决 |
|
1、各镇、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省、市通报的。 2、各镇、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内容被挂暗链,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日常检查 |
更新频率 |
相关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专题未及时更新,每发现一个栏目超时未更新,扣5分。 |
20 |
在线访谈 |
按时完成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 |
20 |
|
新闻发布会 |
按时完成县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任务 |
20 |
|
县长信箱 |
咨询类信件1个工作日回复,举报投诉类3个工作日回复。未按时回复发现一次扣5分。留言回复退回重办的,每件扣3分。未建立留言办理工作机制的,扣2分 |
20 |
|
信息报送工作 |
及时向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 |
20 |
附件2
2021年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
类型 |
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单项否决 |
— |
在国办、省办、市办抽查中,政务新媒体被判定不合格; 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严重表述错误和弄虚作假行为的;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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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频率 |
超过两周不更新,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40 |
日常管理 |
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
20 |
|
互动交流 |
政务新媒体开通互动交流功能 |
20 |
|
全面监管 |
按要求及时做好材料报送、信息转载等工作。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