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30 16:0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点提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二)起草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卫健委等16个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2019〕152号)、《芜湖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芜医改组〔202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市下达托位供给任务需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协调公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我委于2021年12月启动起草工作。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27日召开托育机构座谈会,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11日、1月18日、1月26日先后召开相关部门会商会,1月14日会同发改委赴绩溪县学习托育先进做法,综合各方意见后对文件进行修改、调整,1月29日通过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3月11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30日经南陵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扶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根据《芜湖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芜医改组〔2021〕4号)文件要求:2021年托位数达753个;到2022年底,托位数达1360个;到2025年底,完成市下达的托位数建设任务,托位数达3214个。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和退出管理

明确概念和普惠5个条件(布局合理、产权清晰、资质齐备、规范办园、收费合规)。通过机构申请,县级审核,公示公告,发文认定授牌。同时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后有效期3年,列举不符合普惠性条件9种行为,有行为之一的退出普惠性托育机构。

(二)普惠性托育机构扶持政策

1.优惠政策

采取保证合理用地、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登记为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

2.资金扶持政策

明确三种补助政策具体标准和补助方式:

生均补助:对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实际入托(满一个月)补助,标准35元/人/月(幼儿年龄在18个月至36个月),标准60元/人/月(幼儿年龄在18个月内)

培优补助:从2022年起每年年终根据督查结果将普惠性托育机构评定为优质、良好、一般三类,依据托育机构评定结果给予补助。

建设投资补助,经多部门会商议定1.租房补贴:参照《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四种托位规模对应每托位平均建筑面积指标,按托育机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5元,少于或超出每托位平均建筑面积的不予补助;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按普惠托育机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上门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房屋、设备、软件、图书、家具、用具等)30%标准补助。

六、创新举措

生均补助、培优补助是在市补助方案基础上结合普惠幼儿园管理制定的,我县生均补助标准略高于市(市级400元/年,我县420元/年),并对招收18个月内幼儿补助720元/年。

建设投资补助是我县扶持普惠托育机构发展重要举措,缓解托育机构前期资金投入压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普惠性托育机构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运行监管。通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收费管理,有效监管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行,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县卫健委每年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托育机构名单和财政补助补贴情况,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适时通过暗访、随机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方式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监管。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卫健委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

解读人:鲍小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9466

电子邮箱:nlxj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