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陵县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民生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南陵县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新宇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强 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袁学松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吉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洪 俐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赵学健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王 旸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梅 菲 副县长
奚志波 副县长
陆 明 副县长
何 军 副县长
许方震 副县长
成 员:万 春 县委办主任
龚 敏 县政府办主任
盛茂松 籍山镇副书记、镇长
周卫民 弋江镇副书记、镇长
朱 兵 许镇镇副书记、镇长
王小静 三里镇副书记、镇长
王贤云 何湾镇副书记
陈 浩 工山镇副书记、镇长
赵金龙 家发镇副书记、镇长
徐 雷 烟墩镇副书记、镇长
潘忠杰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汪 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戴元龙 县发改委主任
刘作胜 县教育局局长
何 纪 县民政局局长
王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强 劲 县人社局局长
赵 亮 县住建局局长
章青林 县商务局局长
王 群 县文旅体局局长
赵 强 县卫健委主任
徐志林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雪平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4个专项行动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戴元龙同志兼任;宣传专项行动组设在县委宣传部,其他13个专项行动组设在各相关县直部门,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行动组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行动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推进暖民心行动实施,研究决定暖民心行动的重大规划、决策、政策、措施、项目布局等,统筹部署、协调解决暖民心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滚动实施行动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县领导小组审定事项,拟定年度工作要点,负责全部行动方案的调度、督查、通报、评价。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汇总拟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拟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事先进行协商讨论。与各专项行动责任部门及各镇保持日常工作联系。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及时沟通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
(三)各专项行动组职责。宣传专项行动组负责暖民心行动的宣传工作,其余13个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10+3”各行动方案的推进实施工作。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