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南陵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8 08:21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民政局 字体:【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南政201649号)、南陵县财政局、卫委、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民政2017108号)文件要求,2023411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南陵县牯牛山老年公寓、何湾镇爱心之家颐养院、三里佳爱老年公寓、佳爱老年公寓工山点和南陵县夕阳红老年公寓运营补贴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认定南陵县牯牛山老年公寓符合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同意按照文件(南政201649号)规定:对其收住老人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给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0 元、400 元、600 元。评审组核定:该养老机构202210月-2023年2月入住194人次,情况属实。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认定何湾镇爱心之家颐养院符合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同意按照文件(南政201649号)规定:对其收住老人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给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0 元、400 元、600 元。评审组核定:该养老机构202210月-2023年2月入住37人次,情况属实。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认定三里佳爱老年公寓符合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同意按照文件(南政201649号)规定:对其收住老人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给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0 元、400 元、600 元。评审组核定:该养老机构202210月-2023年2月入住38人次,情况属实。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认定佳爱老年公寓工山点符合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同意按照文件(南政201649号)规定:对其收住老人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给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0 元、400 元、600 元。评审组核定:该养老机构202210月-2023年2月入住21人次,情况属实。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认定夕阳红老年公寓符合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同意按照文件(南政201649号)规定:对其收住老人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给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0 元、400 元、600 元。评审组核定:该养老机构202210月-2023年2月入住38人次,情况属实。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518日至2023年524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补贴有异议,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县民政局:6836360。

 

南陵县民政局

2023518


附件一

南陵县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统计表(2022.10-2023.2批次)

序号

养老机构名称

总床位数

总人次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补贴金额
(万元)

备注

累计人次

累计月数

累计人次

累计月数

累计人次

累计月数

1

牯牛山老年公寓

500

194

18

80

17

75

159

682

46.320

 

2

爱心之家颐养院

66

37

0

0

0

0

37

162

9.720

 

3

三里佳爱老年公寓

50

38

0

0

1

5

37

172

10.520

 

4

佳爱老年公寓工山点

62

21

0

0

1

11

20

160

10.040

 

5

夕阳红老年公寓

38

38

0

0

4

44

34

419

26.900

 

合计

716

328

18

80

23

135

287

1595

10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