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7:2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根据各成员单位人事变动、分工变化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和充实。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新宇 县委书记

强  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石才良 县委副书记

彭泽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袁学松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  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潘吉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洪  俐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娉婷 县委常委、弋江镇党委书记

王  旸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陆  明 副县长

何  军 副县长

俞  悦 副县长

许方震 副县长

成 员:

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烟墩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分管负责同志,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中小担保公司、县建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寇希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考核办法、重要工作措施。

2、研究确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意见、工作目标计划和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认定招商项目,研究审定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结果;对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考核。

3、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在谈、在建项目,协调解决招商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等集体研究决策项目合同文本以及在县经济开发区内用地项目需报经双组长审核同意。

4、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同时做好所在产业链的招商引资工作;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及服务工作。

5、领导小组可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新引进项目任务且外出拜访客商次数末位的产业链、载体单位实行月通报及定期约谈制度,约谈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第一次末位的,由分管县领导约谈产业链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连续两次末位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产业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末位的,由县委主要领导约谈产业链链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2、负责招商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

3、负责统筹协调各产业链已签约落户项目跟踪对接服务和招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

4、承担市、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县投资促进中心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6823783

六、负责人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寇希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