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乡村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0 16:18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通知》(市农计财〔2022〕83号)精神,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乡村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转型升级

2、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3、支持实施省“五个一批”工程项目

4、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农产品交易会(根据实际参加情况,市局已掌握,无需报送)

5、支持开展市级农事节庆活动

二、要求

1、县经济开发区、各镇要及时通知本辖区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受理。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同时电子版发送到下列指定邮箱:956410909@qq.com。

联系人:盛颖;   联系电话:6817895,18355338866。

附件:

1.2023年芜湖市现代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x

2.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通知.docx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