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及资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5 15:26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南陵县2023-2024学年度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南学前〔2023〕7号)文件要求,我县各幼儿园对照申请条件积极开展幼儿资助政策宣传,并动员幼儿监护人申报,经各镇中心小学初步审核,县教育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再次审查,初步认定潘锦雯等227名幼儿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及相关信息附后),并给予2024年春季学期每人700元学前教育资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南陵县教育局反映。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553-6839629。

附件 :南陵县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金额的名单.xlsx



南陵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