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 16:20信息来源: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编〔2015〕11号
 
 
关于印发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工委、管委,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2月31日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5〕9号)精神,设立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
(三)增加的职责
开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企业服务的职责。
2.加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加强科技进步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科技、信息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科技自主创新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制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科教兴农、科技奖励,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科技、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统筹县镇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工作,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和促进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实施项目的服务、检查、督促、鉴定、验收;负责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评估、论证工作;搜集科技情报、信息,开展科技咨询活动。
(三)负责调节全县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的管理;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
(五)研究提出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工作。
(六)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建筑材料节能、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等工作。
(七)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电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未改制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八)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以及非煤矿山建设、生产和监管活动,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非煤矿山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实产能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信息产业的发展;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指导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拟订促进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为全县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线上线下专业化服务,负责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组织开展科技示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农业与社会事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社会的科技进步。
(十三)开展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培训;编制防震减灾预案,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防震减灾的执法检查。承担全县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四)拟定促进专利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拟定专利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专利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发展。
(十六)开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提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规划,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十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拟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进科普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十九)落实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协助委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宣传、信息、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效能建设、督查督办、文明创建、信访、综治、计生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推进股
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工业和重点企业的建议,监督检查工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工业行业结构调整;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调度电力等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增产增效;承担县工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重大产业示范工程、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研制与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企业申报有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综合管理股(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
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行业发展、行业布局等工作;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工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促进清洁生产;负责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墙体革新和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资源配置,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电力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电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地震预防和防震减灾工作,对口联系市地震局。承担县地震办、墙改办、散装办、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以及非煤矿山建设、生产和监督管理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指导非煤矿山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企业服务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线上线下专业化服务,负责发布和解读各类涉企政策,推动落实“一企一组一策”工作。负责搭建县中小企业协会、产业联盟、产需对接等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整合金融、法律、企业咨询、信息服务、供应链服务等第三方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承担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指导联系行业协会工作。 
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信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准备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帮助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协调融资担保服务。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与评价体系,指导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投资二、三产业。
受理投诉维权服务。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指导创新创业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组织开展企业人才服务,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提供咨询;联系和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投资创业提供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进入市、县地产品目录;指导和推动企业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和对外开拓、招商引资。
(五)企业改革指导股(企业改革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委属企业改制风险评估、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工作,指导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参与研究、制定鼓励企业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重组等政策,指导和协调改制、破产、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促进股(知识产权股)
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管理本县范围内实施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成果的推荐和认定;负责科技项目的论证、立项、审定、上报、实施和管理工作;参与并组织有关的科技活动,组织拟定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承担科技统计工作;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建设,承担科技创新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拟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计划;推动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制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专利申报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依法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的统计工作。开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担县合芜蚌自主创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科学技术普及股
拟定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策划、组织、指导“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及中小学科普教育等科普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和实用技术培训及推广工作;管理本县自然科学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管理并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工作;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专业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对口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行政编制22名。
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加挂科学技术协会、知识产权局牌子。
(二)暂定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机关工勤人员使用控制数2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一览表
 
机构名称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科学技术局、企业服务中心)
编制数
22
部门领导职数
4
纪委书记职数
1
中层领导职数
7
序号
内设机构
(含挂牌机构)
规 格
编制数
领导职数
备注
1
办公室(监察室)
股级
2
1
 
2
工业和信息化推进股
股级
3
1
 
3
综合管理股
(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
股级
2
1
 
4
企业服务股(行政审批股)
股级
3
1
 
5
企业改革指导股
(企业改革办公室)
股级
2
1
 
6
科学技术促进股
(知识产权股)
股级
3
1
 
7
科学技术普及股
股级
2
1
 
合计
 
 
17
7
 

办公地点:南陵县开发区龙池路市民服务中心四楼4033办公室

电话:0553-6820903

邮编:2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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