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教育局行政确认分表

发布时间:2014-12-02 00:0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行 政 确 认
 
序号 类别 事项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1 行政  确认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十三条: 鼓励申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由政府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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