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教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2-10-23 14:47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闻华琴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

人事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负责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审批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及中等以下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

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3

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教育装备和教育技术的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农村远程教育;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规范办学行为;关注留守儿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组织教育评估工作。

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4

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教师的考核与奖惩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的人事管理与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做好直管学校有关领导干部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

人事股

5

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中小学校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财务基建股

6

编制全县中小学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经费,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教育事业及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统一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中小学经费正常运转;负责全县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各类贫困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

财务基建股

7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教育单位和师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教育舆情信息收集与处理;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负责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牵头负责中小学校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卫生管理股

8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局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的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战、侨务工作;指导各中小学的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的群众团体和社团工作;负责我县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办公室

9

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10

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