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电诈警情通报(第九十八期)

发布时间:2024-04-22 15:11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第九十八期



南陵县公安局反电诈中心



    4月5日至4月11日,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共立案14起,群众损失共计153万元。立案数环比上升56%,损失数环比上升173%。



发案情况





发案区域分布: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辖区2起、许镇派出所辖区4起、城西派出所辖区2起、家发派出所辖区1、城东派出所辖区4起、奎湖派出所辖区1起。


发案类型及损失情况: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3起,造成群众损失86万余元;刷单返利类诈骗3起,造成群众损失12万余元;机票退、改签类诈骗1起,造成群众损失2万余元;游戏账号类诈骗1起,造成群众损失1万余元;约炮类诈骗4起,造成群众损失42万余元;冒充单位采购类诈骗1起,造成群众损失5万余元;虚假中奖类诈骗1起,造成群众损失2万余元。


受害人群体分析:  

性别:男性9人,女性5人;

年龄:18周岁以下:1人;20-30周岁:1人;30-40周岁:9人;40-50周岁以上:3人。








典型案例





2024年4月,我县某居民在家玩手机刷到一个打游戏的“主播”。“主播”发来消息称受害人中大奖了(苹果手机),随后就向受害人推荐“助理”,让其联系领奖。“助理”声称先下单美妆商品,才能领取奖品。受害人就按照对方要求,向对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随后,对方谎称可以将奖品折现,但需要缴纳海关税,受害人继续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汇款,对方却称因为受害人转账时没有备注信息,需要再次操作。受害人才意识被骗到派出所报案,共计被骗2万余元。







诈骗手法






1、发布虚假消息。骗子会在社交媒体、网站或者手机应用上发布虚假的抽奖信息。这些信息通常会以“中奖率高”、“免费参与”等方式吸引受害者的注意力

2、套取受害者信息。骗子通过私信、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联系受害者,告知已经中奖了,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或者支付一定费用才能领取奖品

3、不断要求转账。以系统故障、数据错误、操作失误等借口,欺骗受害者继续投入金钱,直至受害者发现被骗,对方便拉黑失联。











警方提示




  

  正规机构、正规网站组织抽奖活动,不会让中奖者“先交钱,后兑奖”,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切勿轻信“中大奖、免费送”等噱头,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如有疑问可拨打11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