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南陵县“田园乐商业中心”标准地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09:26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民政局 字体:【  

南陵县“田园乐商业中心”已经县住建局审批并报县地名办备案为标准地名,现公告如下:

“田园乐商业中心”位于许镇镇,该项目东至浦西湖、南至南陵县人防指挥中心大楼、西至环湖路、北至田园居小区,占地面积4462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05.12平方米。“田园乐商业中心”为唯一合法标准地名,根据地名管理规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使用到上述地名,均应以上述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除制作地名标牌可全部用大写字母拼写外,不得用繁体、异体书写,也不得使用外文拼写、译写。

特此公告!

 

 

南陵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