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及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12-19 15:08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编辑: 字体:【  

联系单位: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周吉来、强劲

联系电话:0553-6817960、0553-6813016

地 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

邮箱:nlxrsjbgs@163.com

网址:https://www.nlx.gov.cn/public/column/6605181?type=4&action=list

邮编:241300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行政审批股)
2 拟订执行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人才开发、人才引进工作,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就业促进股
3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股
4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开展离退休、待遇发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履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职责,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社会保险股
5 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6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监察仲裁股
(农民工工作股)
7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和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8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和目标考核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9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0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监察仲裁股
(农民工工作股)
12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股室
13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