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林权类)
自林业“三定”以来,家发镇永林村永丰村民组村民徐其来户经营的林地未确权登记和发放林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家发镇永林村永丰组徐其来申请的林地使用权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首次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见下表:
权利人 |
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 |
林种 |
四至 |
徐其来 |
家发镇永林村永丰组 |
前进水库西 |
1.49亩 |
用材林 |
东:碎石路 南:碎石路 西:张尚来山场 北:永丰组村民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53—6820837、0553—6822070、0553—6822061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