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贵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许镇街道芜南路东边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黄私字第0071号)、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95)74295)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郭贵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