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贵钢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18 09:14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郭贵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许镇街道芜南路东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黄私字第0071号)、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95)74295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郭贵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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