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清芳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1 14:52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郭清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涌珠泉路杉杉名都B5幢1单元4层402室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2016)第4-8-78-703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清芳

202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