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致富、欧芳芳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4-12 16:25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孙致富、欧芳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涌珠泉路杉杉名都B9幢1单元3层301室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2016)第4-8-78-85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致富、欧芳芳

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