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晓聂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53108号 |
姚晓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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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
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新天地华润苏果购物广场5-7幢(商业)1-2层137室-1(含2层) |
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戴芳芳名下 |
2 |
南国土资国用(2015)第3-1-316-251号 |
姚晓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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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新天地华润苏果购物广场5-7幢(商业)1-2层137室-1(含2层) |
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至戴芳芳名下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