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证》,其符合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特此公示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