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11:32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夏松年 字体:【  

受理条件

  • 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单位是水产原、良种场的,还应当符合农业部《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申请人填写

线上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原件用于...

办理流程 

  •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的及时告知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
    2.审查:县渔业渔政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4.办结: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依法送达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审查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姚新民/朱上喜
审查岗

"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赵维/朱上喜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办结岗

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批准的行政许可发放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单位是水产原、良种场的,还应当符合农业部《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能变更吗?

能变更,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几年,期满需延期的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延期的,应当于期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